1985年9月1日拂晓前,哈里斯(Mays)和他的女友罗克珊·**德(Roxanne Lockard)在卧室里睡觉时,哈里斯闯入了博蒙特的马克·梅斯的公寓。手持.38口径****的哈里斯将他们唤醒,并命令梅斯将自己锁在走廊的浴室中。然后,他用枪对准枪口将**德带出公寓的后门,并指示她**公寓大楼后方车道的皮卡车。大约在同一时间,梅斯走出公寓的后门,手里拿着枪站在哈里斯的卡车前。**在庭审中作证说,听到**后,她从卡车上出来,看到梅斯在车前,部分弯腰。意识到Mays被枪杀后,Lockhard跑进公寓大楼内,要求有人给警察和救护车打电话。**哈德(Lockhard)作证说,她无法确定谁先开火,并且在**爆发时她没有看到哈里斯。警方发现梅斯躺在枪底下的血泊中。尸检显示他死于多发枪伤。有证据表明,梅斯至少开了四枪。根据哈里斯的说法,梅斯首先**,先是脖子打哈里斯,然后是肩膀,然后哈里斯躲在卡车的门后面,开始向梅斯**。在多次射击Mays之后,Harris跑到卡车的前部,在那里他看见他的手和膝盖,最后一次射击他是Mays,这次是在大约十英尺远的地方。但是,一名法医病理学家作证说,有证据表明,在发射致命一枪时,枪口位于距离梅斯**十二到二十四英寸的范围内。致命的枪击**发生后,哈里斯走进卡车驶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