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名谷斯江,浙江上虞人。1921年与应云卫等创立中国早期的话剧团体——上海戏剧协社,曾编写中国最早的有台词的话剧剧本《孤军》,以后,创作的剧本颇多,主要有《岳飞之死》、《逃亡者之歌》等。 他于20年代中期涉足电影,先后加入“明星”、“华剧”、“中华第一”、“**”等影片公司,主要从事电影剧本写作。由他编剧拍成影片的有《花国大总统》(1927)、《白玫瑰》(1929)、《英雄与美人》(1929)和《婚约》(1939)等,并一度出任明星影戏学校校长,为培养影坛新人尽过心力。 他对于电影的成就,主要在电影理论方面,写过《电影化妆术》、《艺术上的仿效与创造》、《动作之研究与练习》等文章。其中最有影响的是,1926年8月发表的《电影中之绝对导演中心论》一文。他认为,在电影中以剧本、演员、导演三者最为重要,而在这三者当中,“以导演中心主义最为适宜”。他要求导演应熟谙电影制作生产的整个流程,应有比较全面的文化知识,这样才能“集于一身,超迈一切”。此文据说是中国电影界最早明确提出导演中心论的发端。1934年,他在《中华电影年鉴》中发表了《中国电影发达史》,全文约4万字,共分7章,详细地评述了中国电影自萌芽及至当时的发展概况,此文是迄今为止所能见到的,最早的比较系统地研究中国电影史的专论。其他著述还有《教育电影》、《谷剑尘独幕剧集》、《谷剑尘**戏剧集》等。